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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石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20年)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編制《石泉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0年)》(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進行。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 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 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 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 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 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 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 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 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 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 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詳見縣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渠道
縣政府網站、政府新聞發布會、“石泉發布”微信微博和報刊、廣播、電視等。
有條件的部門應設置信息公開欄、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公共查閱室或公共查閱點等設施,方便公眾檢索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目錄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索引號、公開責任部門、公開日期、信息名稱、文號、公開形式、內容概述、產生日期、依據、關鍵詞、公開目錄信息有效性等要素。
1.索引號(必選項)。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單位類別、部門編碼、分類編碼、信息生成年份、流水號組成,各部分號碼用“-”相連,其結構為:單位類別-部門編碼-分類號-信息生成年份-流水號。
(1)單位類別:
類別 |
編碼 |
縣政府工作部門 |
ZFBM |
直屬事業單位 |
ZFZS |
縣政府派出機構 |
ZFPC |
集體經濟組織 |
ZFJT |
鎮人民政府 |
ZJZF |
(2)部門編碼:單位類別編碼+單位名稱首寫字母。如財政局,部門編碼為zfbmczj。
(3) 分類編碼:信息分類名稱首寫字母。
(4) 信息生成年號:某條信息生成的年號。如:某條信息于2007年X月X日生成,此條信息的“信息生成年號”為“2007”。
(5) 流水號:信息填報時的順序號,由系統自動生成。
2. 公開責任部門(必選項)。即發布機構,指信息的責任者。信息為一個機構產生時,該機構為發布機構;信息為幾個機構聯合產生時,文件類以誰編制文號,則該機構為發布機構;非文件類以誰為主編制,則以主編制機構為發布機構。發布機構應使用全稱,不能使用簡稱。
3. 公開日期。指信息發布的日期。
4. 信息名稱(必選項)。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 文號(可選項)。文號是文件制發過程中由制發機關賦予文件的順序號,文號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序號,并依此順序居中排列。
6. 公開形式(可選項)。政府信息公開類型主要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兩種。
7. 內容概述(可選項)。內容概述是對信息主要內容的說明,包括:主要內容、重要數據和其他必須說明的事項等,用來幫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確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8. 產生日期(可選項)。產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發布(出版)的日期。對于政府文件,產生日期即簽發日期;對于非文件類的信息,如數據表格等,產生日期指該信息可為公眾完整獲得的起始時間。日期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9. 依據(可選項)。主要說明行政權力、服務、收費等事項依據的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名稱及其文件編號。
10. 關鍵詞(必選項)。關鍵詞是為了方便公眾查找而設立的一個用于信息標引和檢索的數據項。它是一組表達某一主題代表性的習慣用詞,可取自信息的題名或正文用以表達信息主題并具有檢索意義的非規范化的詞或詞組,也可以是公眾已認同的俗語。其中公眾認同的俗語至少標注1個。
11. 有效性(必選項)。文件是否有效。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縣、鎮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含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
(二)公開程序
1.提出
申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如實填寫《石泉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在石泉縣政府門戶網站(www.sseeee.com)下載,也可到申請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領取。
申請注意事項:
(1)依申請公開僅限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縣、鎮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含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某相關政府信息,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如身份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等)、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詳盡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接收
(1)通過現場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行政機關當面提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需填寫《申請表》。申請人書寫有困難的,由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工作人員代寫,做好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記錄。
(2)通過互聯網或電子郵件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在石泉縣政府門戶網站(www.sseeee.com)按要求填寫《申請表》,選擇受理單位后在線提交,由縣政府政務信息中心轉交申請人指定的行政機關處理;或通過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電子郵箱提交《申請表》。
(3)通過信函、郵寄或傳真等提交申請
申請人將填寫的《申請表》,通過信函、郵寄或傳真發送到行政機關,并在信函、郵件或傳真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名單附后)
3.處理
(1)審查。行政機關收到申請后,審查提交的申請是否包括下列內容: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公開的形式要求以及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對要件不完備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予補正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2)登記。對于《石泉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在收到該申請并確認后應及時按照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登記備案相關信息,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處理。
(3)答復。行政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和《陜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示范文本》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①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②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③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④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⑥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⑦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⑧《條例》規定的其他答復形式。
辦理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對擬公開的內容,行政機關要嚴格審查,并經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其中涉及重大、面廣的擬公開信息應報經縣政府分管和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審定,方可答復。
(4)歸檔。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對辦理的依申請公開信息要進行整理、立卷。對通過縣政府網站渠道轉交的依申請公開事項,各辦理機關要將辦理結果報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石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備案。
(三)收費標準
1.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收取信息處理費。
2.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依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
三、工作機構
石泉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行政機關具體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石泉縣政府政務信息中心負責各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指導。
石泉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址:石泉縣城關鎮人民路1號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其中,7-8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15-6313123 6311539
傳真號碼:0915-631231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